来源:中国儿童文学网  作者:佚名

  清朝乾隆年间,山东省聊城县住着一户姓窦的人家。窦某中过武举人,武艺非常高强。他有3个儿子,一个女儿,个个都很勇猛、敏捷。女儿就是我们这里说的窦小姑。
  窦某曾经给客商保镖,用红三角旗做记号,年年南来北往,很少出差错,因此客商们都很信任他,愿意请他给自己的财货保镖。后来名声越传越远,登门请求窦某保镖的客商也越来越多。窦家父子忙不过来,就又请了许多会些武艺的伙计,在城东射书台下开设了一座镖局。那时候在北方省有很多的绿林好汉,但没有一个不知道窦家的红旗镖是不可劫的。惟独直隶省某寨的强盗头子黄天狗,自恃自己力气过人,喽罗众多,心中不服。窦家父子有时偶尔押镖路过他的寨子,也小心提防,双方从来没在一起正式较量过。
  一天,省城一位大官的仆人领着百多头骡子,驮着十几万两银子,要到京城去。因为银子的数量大,又要限期交纳,仆人怕途中出差错,就到窦家镖局要求保镖。正巧这天窦家父子都出去了,家中无人。仆人急得围着床头乱转,跺着脚一个劲地叹气:“这可怎么办?这可怎么办?”窦妻也没有办法,就想出来推辞。这时站在一旁的窦小姑说开了话:“要是路上失镖,当然会坏我们窦家镖局的好名声,但要是求保镖的来镖局请求保镖,我们不能接受,耽误了客商的大事,同样也会有损于我们窦家镖局的名声。”窦妻听了这席话,更不知该怎样办才好。小姑又说:“母亲大人不必心急,孩儿平日里曾跟着父亲学过武艺,这次要是女扮男装前去,我自信还能够胜任此事。”窦妻说:“我听人家说某寨主十分凶恶,你父亲都有些害怕,这一趟又必须经过那地方,一个女孩子家,你能行吗?”小姑坚定地点了点头说:“不妨试一试。”窦妻也实在想不出别的法子来,就同意了女儿的请求。于是小姑换上男子的衣服,拿上弹弓,牵出马,赶着驮银子的骡子朝京城出发了。
  转眼就走了六七天,快到某寨子的地界了。离寨子十几里远的地方有座大客店,小姑见天快黑了,就带领众人投店住宿。小姑坐在店外,马弓往墙上一靠,拿着壶倒水喝。不一会儿,一个小孩用火柴点火,在小姑身边玩耍。
她没当回事,而那小孩却趁小姑不留意的时候,偷偷地烧焦了她的弓弦就一溜烟地跑了。
  第二天早晨起来,小姑他们吃完早餐,就催着驮银两的骡子继续赶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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